租樓時,業主與租客簽訂的租約大多是「一年生約、一年死約」。當租約期滿時,業主和租客可決定是否續約,如果不續約的話,就需要處理退租的程序,以下為需要注意的地方。
在「死約」時,雙方在租期內均受到租約的約束。如「一年死約」即代表業主和租客在一年內都沒有單方面退租的權利,如果真的要終止租約的話,會被視為違約,需要賠償對方在租賃失效期內剩餘月份的租金。
而在「生約」內,業主和租客都有權隨時解約,並根據雙方簽訂的租約中的退租通知期限,去提前通知對方,通常需要提前一個月向對方通知,或者以支付代通知金的方式代替。
若然要退租,有什麼手續需要處理的?首先,租客或業主在通知業主或租客退租後,需要提早一個月準備一份退租通知書,用於告知租約終止的事宜,有關通知書可以親身、電郵或郵寄至對方,亦有人會選擇以掛號方式寄出,以確認對方收到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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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租通知書並沒有特定的格式,內容主要包括租賃雙方的基本資料 (姓名、身份證號碼及聯絡方法等)、物業地址、正式的退租日期、如何交還物業及退按金的細節,以及雙方的簽署,以確保通知書的有效性。
確定對方收到退租通知書後,租客要清空及還原單位,而在正式的退租日期,業主最好親自視察單位有否破損、租約列明附帶的家具和設備是否齊全等,如果發現有任何損壞或缺漏,雙方應商討如何處理,或者扣除部份按金作賠償。
當確認單位已還原至租賃開始時的狀態,租客可以將鎖匙歸還給業主或其代表,租約便正式結束,業主需要將按金退回給租客。一般而言,租樓時租客需支付「兩按一上」,即兩個月租金作為按金,以及第一個月的上期租金。
對於租客,相信最關心的是租樓按金幾時退?是不是要會在正式退租日當天退回?不是的,通常會在租約終止後的一定時間內退還給租客,比較常見的做法是在租約結束後的14天內退還按金,但具體時間依據租約中的條款而定。
如果業主沒有退還按金,租客應該如何做?無故拒絕退回按金,是違法的行為,租客可以採取法律行動去追討回按金,涉及的費用低於$7.5萬的,可於小額錢債審裁處提出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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