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拍賣市場上有不少低價單位可供拍賣,包括銀主盤、半契樓及碎契樓,吸引不少準買家及投資者於物業拍賣場「尋寶」。當中,購買半契樓及碎契樓有什麼需要注意呢?
近日,有一個半契樓獲承接,單位為旺角德豐大廈中層C室,實用面積395平方呎,採3房間隔,拍賣半份業權,未能提供樓契,開價$130萬。半份業權最終即日以一口價$130萬沽出,平呎呎價$3,291。
據代理透露,單位原本由一對堂兄弟各持一半業權,樓契由堂弟持有。堂弟最初欲待發展商收購,不願意將單位出租,亦不願配合堂哥賣樓;後來得知堂哥有意將單位出售後,提出以賤價收購對方半份業權,令二人最終反目,因此堂哥將自己所持的半份業權拍賣套現。
何謂半契樓、碎契樓?多於一名業主、聯名買樓時,一般分為聯權共有(Joint Tenancy)及分權共有(Tenancy in Common)兩種,而半契樓、碎契樓就是分權共有的業權衍生的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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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契樓是指一個二人聯名的物業,每名業主各佔樓契的一半,有些原因如二人離婚、反目及經濟困難等,當中一位業主將其業權出售,或將此抵押予財務公司,而毋須得到另一方同意,因此衍生半契樓買賣。而碎契樓與半契樓大同小異,分別在於多於2位業主共同持有單位,因此業權更加分散。
另類物業如半契樓的售價一般較市價平,有什麼需要注意呢?最重要的是購買此類單位時,買家是需要一筆過支付樓價,因為賣家無法提供完整樓契,基於沒有樓契作抵押,銀行不願提供按揭貸款。即使市面上有些財務公司可以提供到按揭,但因為信貸風險較高的關係,所以息率會較銀行高,利息甚至高於10厘以上,大大增加入市成本,而且不一定會成功審批,所以購買時需準備充足資金。
另一方面,亦是非常麻煩的,就是因為新買家只有半份業契,並不能全權處置物業,如買家想將整個單位放租或居住時,須要與另一名業主達成共識才可以;若然雙方未能達到共識,可選擇遁法律途徑處理。
不過曾經有購入半契樓的買家,想放租整個單位,雙方未能達成共識,最終告上高院,舊業權人最終獲判「終身居住令」。值得留意的是,雖然舊業權人仍在單位内居住,但基於買家持有半份業權,是可申請要求對方繳交租金,按市值租金的一半計算。
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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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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