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汇报讯(记者 梁悦琴)财政司司长在新一年度财政预算案中,建议调整不动产的税阶及标准税率,1,000万元以下单位均受惠减税,其中最低税阶100元的上限由原来的200万元提升至300万元,相关《2023年印花税(修订)条例草案》修例在「先订立后审议」下已经于2月22日生效,立法会大会昨日再就修例进行二读及三读,议案在议员过半数支持获得通过。
料3.7万名买家受惠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表示,该项建议的主要目标是为减轻一般家庭首次置业的负担,特别是中小型住宅单位。从价印花税第二标准税率适用的税阶调整后,代价款额或价值刚低于1,008万元之间的适用物业交易,须缴交的印花税金额将有所减少,减幅最高达至67,500元。该调整预计将惠及约37,000名物业买家,政府税收每年减少约19亿元。
地产及建造界议员龙汉标则表示,今次修订纯粹是财政司司长不肯亦不敢大刀阔斧调整各项印花税之下的缓兵之计。相比起现有税阶,整体楼价在十多年来已经上升1.3倍,当局相隔13年才作出调整,是极不理想的做法。
他又指出,政府部门和官员都有一种因循的习惯,即尽量「少做少错,唔做唔错」,有需要就将累积十年、二十年的变化,一次过修订实施,令市民大众疲于奔命。他希望政府当局能够高瞻远瞩,审时度势,尽快提交下一条的《印花税(修订)条例草案》,「减辣、撤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