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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商三招應對空置稅

文匯報  2018-07-23  2,535 #講談樓市

置稅,雖然發展商表示措施成效有限,又指會將成本轉嫁到準買家身上,但現實是發展商都不願意支付額外成本,近日加快清貨。但清貨要技巧,發展商最近就有三招拆解新房策,現樓豪宅以「長成交期」、「先住後付」去吸客,有發展商則索性將旗下新盤由「賣變租」,等合適時候再賣。

政府上月底宣佈設立一手樓空置稅,向空置的一手私樓單位收取額外差餉,所有獲發入伙紙達12個月的單位,每年要向政府申報情況,如有超過6個月時間空置,就要繳交空置稅,稅率為應課差餉租值200%,相等於樓價5%。另外會修改預售樓花同意方案,每次推售住宅單位數目,不能少於總數20%。

推先住後付吸客

措施推行半個月以來,發展商開始加快推出現樓貨尾。數一數半個月以來,包括新地山頂TWELVE PEAKS及元朗Grand YOHO 2期、長實馬鞍山星漣海、華懋西貢銀景峯、英皇國際屯門珀居、會德豐將軍澳SAVANNAH等等,都有推出現樓貨尾,不少單位類型都屬於豪宅及洋房類。

業內人士指,豪宅銀碼大,去貨速度較慢,受空置稅影響亦相對較大,因此發展商都希望盡早沽貨避稅。而發展商於這類現樓貨尾的付款方式上都盡出奇謀,除高成數按揭外,近期更推出超長成交期同先住後付優惠吸客。

好像最近會德豐屯門NAP加推兩座洋房時,就引入780天(約26個月)或840天(約28個月)特長成交期付款計劃,買家在繳付樓價20%後更可提早入住,但每月須繳付2萬元行政費。富豪系旗下入伙兩年的元朗洪水橋富豪.悅庭,近日減價兩成多以上重推,亦引入450日成交期及先住後成交的做法。

「賣變租」避稅

但最特別要數到新地北角海璇,早前突然宣佈將第6座約140伙改為服務式住宅,租期料約半年至1年。問到今次「賣變租」的動機,發展商雖然表示與空置稅無關,只是因為豪宅盤涉資大,市場要時間消化,但又不排除之後會出售,令市場推測此舉或想避開空置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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